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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浙江队球员陈中流因离婚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,成失信被执行人

来源:微博 发布时间:2026-07-29 17:11:45

体育资讯07月29日讯 据浙江博主“浙江队情报小组”查询到的信息显示,前浙江队、沧州雄狮球员陈中流因未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等义务,成为失信被执行人。

据“爱企查”的公开信息显示,陈中流与前妻钟某某离婚,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包括:

一、原告陈中流与被告钟某某自愿离婚;

二、婚生女陈某某由被告钟某某抚养,原告陈中流于2019年4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,款项于每月15日前支付;

三、浙AF87H6车辆归原告陈中流所有;

四、原告陈中流支付被告钟某某1500000元,于2019年6月4日前支付750000元,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750000元;

五、原告陈中流另应于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每年的6月20日前支付给被告钟某某保险费79000元;

六、原被告各自名下公积金、有价证券、存款归各自所有,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归各自享有和负担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陈中流负担。

陈中流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。

陈中流现年32岁,职业生涯曾效力浙江队、重庆斯威、苏州东吴、沧州雄狮等球队,在中超出场86次,打入3球。在2017年代表国足有过1次出场。2023年2月陈中流离开沧州雄狮成为自由球员后,至今未出现在职业赛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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